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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野马击败美国野马 :胜诉并获赔100万!

  2016年,四川野马对福特汽车提起了一桩众人瞩目的诉讼,状告对方的Mustang的中文名与其品牌重名,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。

  近日,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四川野马胜诉,获赔100万!


两年诉讼,“川马”跑赢了“美国马”
  据悉,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早在2016年即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状告福特汽车(中国)有限公司旗下跑车Mustang的中文名与其品牌重名,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。
  原告方认为,野马汽车已于1986年注册,并在后期陆续完成申请注册了多个图形及文字商标。福特汽车(中国)有限公司在将旗下跑车“Mustang”品牌引入中国市场的过程中,在官方宣传渠道中多次直接使用“野马”作为“Mustang”汽车的中文标识和品牌,导致四川野马汽车品牌重合的事实,产生了商标注册权的侵害。


差点“飞掉”的Mustang

  根据资料显示,Mustang(国内也称“野马”)是福特汽车公司旗下的传奇跑车品牌,首款车型于1962—1963年设计开发,于1963年正式定名“Mustang”。

  那个夏天,时任设计师约翰∙纳贾尔作为美军P-51 Mustang战斗机的拥趸,向老板推荐以此命名这款跑车。但他的老板鲍勃认为这个名字有点太“飞机化”,差点将“Mustang”给pass掉了。

  拯救“Mustang”这个名字是另一位设计师—Phil Clark。他将“飞奔的野马”作为车标图案,并在奔马之外,设计了一个红、白、蓝三道竖条纹相间的图案(美国国旗的三种颜色)表达为象征美国精神,最终获得一致通过,成为了这一经典跑车的第一代车标。

老牌经典,川汽野马
  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是富临集团旗下专业的汽车制造企业,其前身诞生于上世纪80年代末,当时生产的“金顶”牌客车系列,“野马”“白鹿”牌轻型越野车和客货两用车曾风靡全国,尤其“野马”牌越野车更是国家免检产品,为国家“公检法”系统专用车。

  2002年9月,原野马汽车生产制造公司由富临集团整体兼并重组。2006年8月更名为四川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。2014年,野马汽车正式启用新标识。2015年4月更名为现“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”。

  目前,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近40亿元,拥有成都传统车生产基地、成都新能源生产基地、绵阳综合生产基地三大汽车生产基地。

  1月7日,四川野马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,四川野马近年进入大发展期,商标归属须明确,此次一审胜诉有利于公司未来业务的进一步拓展。

  截止发稿前,福特中国方面仍未对此事进行回应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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